没有打荣耀的十五岁的刘小别,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心仪的耳机,听着没有名气的地下乐团写的庞克摇滚,哼哼唱唱幻想着自己或许也能写一首歌,和志同道合的所谓“艺术家们”组个摇滚乐团,红遍天下。
他爱那些小众的歌曲,也爱Oasis的英伦摇滚。甚至把最喜欢的那句歌词贴在床头柜上。
"Don'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s of a rock n roll band ,who will throw it all away!"
二十岁的刘小别按照父母的安排考进了前几名的大学,读的是金融专业。他少年时期的梦想叫嚣着狂吼,满腔怒火却咬着牙拼命苦读,那些写满一张又一张五线谱的潦草音符拼凑不出一首吸引人的歌曲,而他所渴求的知音也看不起他这种看似汲汲营营努力上进的大学生。
他知道他跟他的同学们不一样,但除了他那三个室友以外,所有人都不晓得他的不甘。
二十五岁的刘小别进入一家银行工作,薪资不算多也不算少,至少还够他拿去买新上架的名牌耳机,上网听几首不再被人提起的老歌。十年前喜欢的摇滚乐团早就已经解散了,那些老专辑也被他分送跟其他朋友。他不再写歌,开始听时下流行的烂俗歌曲。他知道自己还深爱着音乐,但他已经能坦然接受自己现在的生活,承认自己只是平凡无奇、没有音乐天份的刘小别。
前室友袁柏清某天叙旧时突然问他还喜欢Oasis吗?他浅浅笑了笑,没有回答。
——直到这个年纪,他才真正听懂Oasis的Don't Look Back In Anger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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